99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(9月20日至10月20日止)

一、申請日期:99年9月20日至99年10月20日止。(逾期不予受理) 


二、申請流程:http://lfgd.tcmt.edu.tw/service2/pages.php?ID=service2 

三、申請條件: 
(1) 家庭年所得未超過新臺幣70萬元。 
(2)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2萬元。 
(3)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 

四、申請需備文件: 
(1)弱勢助學金申請表乙份。 
(2) 全戶戶籍謄本(請至鄉政市公所申請,非戶口名簿) 
(3) 成績單乙份(新生則免)。 


申請表下載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