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100年度五專新生【高中職免學費方案】申請表◆
各位五專一年級新生及家長!!!
教育部為鼓勵適性就學及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推動目標,在盱衡國家財務情況並顧及就學機會平等、扶助弱勢順利就學等考量,採「分階段逐步實施、先從高職做起、預定103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」及「已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擇優適用,不再重複補助」等原則,規劃自100學年度起原『五專齊一公私立學費』將改為「高中職免學費方案」
申請條件:
1.本校100學年度五專部前三年之班級學生。
2.家戶年收入114萬元以下(父、母及學生本人所得)。
3.無申請其他教育部學費減免或補助(例:低收、原住民、身心 殘障、特 殊境遇減免)若有只能擇一申請。
※學費繳納方式:
1.先申請後換已扣抵好之學費單才去繳納學費(但需填寫切結書如附件二)。
2.已繳納學費後才申請(須等查調確認通過後退補助差額約待學期末方可退)。
※學費繳納方式:
1.先申請後換已扣抵好之學費單才去繳納學費(但需填寫切結書如附件二)。
2.已繳納學費後才申請(須等查調確認通過後退補助差額約待學期末方可退)。
申請繳交資料:
1.申請表(有無申請都需繳交)。
2.家戶戶籍謄本(含父、母及學生本人)有申請需檢附。
3.學生本人帳戶影本通過後退補助差額用。
申請日期:
100年8月1日(一)~100年9月2日(五)截止收件
繳交地點:
士林校區→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林玉慧 *2252
淡水校區→聯合辦公室 林雅惠 *2450
來源:學務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