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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9年度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」(第2期)申請案,自99年8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。

旨: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9年度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」(第2期)申請案,自99年8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,請 查照轉知。
明:
一、 依據本會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規定辦理。
二、 本次受理對象為「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」,其申請資格為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(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,得延長至七年內)獲得博士學位,成績傑出且具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人士。如為男性申請人,須已完成兵役服務或免服兵役,其獲得博士學位後之服役期間,不計入資格年限。
三、 旨揭計畫申請案,採線上申辦方式,請各申請機構及擬延攬之申請人自行依本要點及申請作業相關規定,於受理期間,由申請機構備函(以發文日為憑)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四、 有關本要點規定內容如有疑義,請電洽本會綜合處一科王小姐、電話:(02)2737-7570。有關電腦操作問題,請洽本會資訊小組,電話:(02)2737-7590~92。
五、

本計畫之要點、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,請至本會網站(http://web1.nsc.gov.tw/)「學術研究」項下「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」中「延攬科技人才」之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」項下下載使用。

參考連結:http://web1.nsc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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