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
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公告事項
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時間9月01~10月16日止請準時送件
※請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於 104/09/01(二)~104/10/16(五)上網登錄並列印資料,務必請系(科)主任格簽名或蓋章,再連同全戶戶籍謄本(三個月內)、成績單影本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
申請資格:
- 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以下,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。
- 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。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,得檢附相闗佐證資料,由學校函報本部專案審核認定,惟前開存款本金不得逾新台幣100萬元。
- 家庭應列計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整
-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(新生免附成績單)。
申請流程:
網路連結路徑為「學生資訊網」登入→「獎助學金申請」→「申請」→「校內獎助學金」→「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」→列印申請表→系(科)主任簽名或蓋章→連同檢附文件一同送至生輔組。
繳交證件:
1.申請書(須於簽名蓋章處簽名或蓋章)
2.全戶戶籍謄本(三個月內)或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(甲式內含詳細記事)(二者中選擇一種繳交即可)
3.前一學期成績單(新生免附)
注意事項:
1.申請本計畫不得重複申請其它學雜費減免、農、漁、勞委會獎助學金或其他政府補助之獎金,如有重複申請經審核將取消本項申請資格(請務必注意)。
2.本助學計畫每學年僅開放申請乙次,申請期間約為每年9-10月份,若審核通過一律由下學期繳費單內學、雜費補助。
3.若有相關問題請撥打電話02-28052088分機2213
